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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邂逅,八月离去,九月回忆

06-11 来源:励志故事 作者: 林墨子 阅读:43

老婆大人让打的广告,说不打广告就揍我,我也没办法呀!还说没人买也要揍我,我好无奈!!!

前言:梦的舞台上,五个朝气蓬勃的青年们在为自己的梦而谱写着最美的音符,里面记载着他们的欢歌与笑语,悲痛与眼泪。

当我的旋律没有节奏,每一次的落音都成了曲子的污点,再多的掩饰只会成为一种包袱,我放下手中的挚爱吉他。静下心来,缓缓的呼吸着,左手一杯奶茶,右手一根吸管,站在被雨淋湿的窗前,空气中充溢着满满的微暖。我不知这是第几次站在阁楼小屋一个人沉思了,每一次都是无止境的泪水的冲击,可是这次我却没哭,我的眼泪早已决堤。我累了,真的累了,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奔波了六年,没有一点的功名成就,一直靠着那微薄的收入维持这个只属于我的家,没有温度的家,空空荡荡的一个人的家。我有时会忘了我姓甚名谁,我的父母是谁,每天背着一把破木吉他,走在这物欲横流的世界里。困了,抱着吉他在冰冷的地铁里栖息,即使自己坐过站也无所谓;累了,一扔背包躺在坚硬的木板床上,闭上双眼美美的睡上一觉。我不知道我是从何时变成这样,没有当初的斗志昂扬,浑浑噩噩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我只记得我的记忆都被我遗忘在那个不真实的时间里,我只记得那个九月的我把所有不相干的人都彻底的抛弃,直至今天。

那年的那个夏天里的七月依旧像往常一样,天气炎热,知了在某个角落不停地吟唱。我依旧像往常一样,背着那个破木吉他穿梭在大街小巷,最终落脚在那个被雨水浸湿的角落里。稍稍的打理了一下空地,放下背上的吉他,坐在微凉的石头上,拨弄着琴弦,发出低沉而悲切的声音,我微微的张口翻唱一首《红日》。而他如同天使一般出现在我的眼前,他很安静的站在我对面,静静的听着我的演奏。如梦如沙,虚无缥缈,隔着一层无法揭开的面纱。时间如果可以停止我希望是在这个七月的中旬,因为我遇见了闪闪发光的他;时间如果可以不断重复我希望是我们相遇的时刻,因为他已走进我心房。原来爱情中真的有一见钟情,只是那时的我却不知道,兜兜转转之后才发现一切都是失足错过。现在的我只能躲在被窝里一个人偷偷的哭泣,剩下的就是想念。怪只怪自己,为什么六年前要来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城市,如果当初的自己和父母在那个乡间小镇里一起经营那个小饭馆,可能现在的自己早已嫁人生子,生活美满了。

那个七月的末尾,雨每天都会如期来临,每次雨水过后我都会在初次相遇的地方等待。我在那个地方等待了半个月,而他却像一阵风毫无保留的刮过我的身边,消失的无影无踪。若是有缘,便会相见。

七月过后的八月到来,那是我在那个地方弹奏的第30天了,我不知道他会不会到来,我只知道这是我在那个地方的最后一天了。我依旧唱着我们初次相遇时的歌曲,而再也不是当时的心情。看着来来往往的人流,没有一个人是他,我失望了,把那架破木吉他放回包包里,背上它准备回到那个没有温度的家里。我跨着沉重的步子,一步一个脚印儿的离开这里。不知为何,我好像听见有人在呼喊我,是我的错觉吧。我继续往前走,可是好像手被什么束缚住了,我扭过头,只看见一张脸对着我傻傻的微笑。他松开了我的手,很温和的说道:“对不起,我并未故意,刚才我叫你,你却不回答,所以我只能这样了。Sosorry。”我看着他,呆呆的看着他。他的确是那个他,我第一眼喜欢的那个男生,只是现在的他有点和那时不一样了。一袭略微轻巧的黑色风衣,搭配着一条紧身的黑色长裤,脚蹬一双黑色的漆皮鞋,头发微微的凌乱,左耳侧有一颗闪闪发光的银色耳钉。现在的他和当初的样子完全俩人,那时的他松松散散的一身休闲装,头发如同刚睡起来的一样乱乱糟糟,还带着一架很老气的金丝边大框眼镜,扎在人群堆里毫不起眼。我看着他这样子笑了,而他却愣愣的看着我。微笑的说道:“你好,我叫何理序,那个,我们可以找个地方聊一聊吗?”我则呆呆的点了点头。

他带着我穿越人流,来到一家很僻静的咖啡馆。环境优美,有点自然的气息,桌子凳子都是木制的,甚至连杯子也是木制的。我们则坐在一个很安静的角落,他依旧微笑:“你想喝什么咖啡?今天我请客。”我摇了摇头,说道:“对不起,我对咖啡过敏。”而他并没有强求,而是点了两杯果汁。“对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我挠了挠头,“流火,戚流火。”他喝了一口果汁,微笑道:“戚流火,‘七月流火,八月未央’的流火?”我点了点头。

我对于这种所谓的陌生人,总是很拘束,尤其是我喜欢的男生,更加的束缚。我们没谈几句就已鸦雀无声,寂静的都能听见彼此的心跳。他见我如此的紧张,很温和的说道:“别紧张,其实我是想拜托你一件事的。”他拨弄了一下头发,接着说道:“你知道流星乐团这个比赛吗?”我点了点头。“我呢,最近正在组办一个乐团,可是里面缺少了主唱,那天我在听你唱歌的时候觉得你声音很美,所以我希望你能加入我们乐团。”

当时的我完全脑子一片水雾,我在想是加入还是拒绝。他见我犹豫不决,“如果你觉得有点突兀的话,我希望你能好好的考虑考虑,有个满意的答复时再来找我。”他从自己的衣兜里掏出一张卡片和一支笔,在卡片的背面写上自己的联系方式。“给,这是我的联系方式。如果你想通了可以随时联系我。”我双手捧着那张卡片,脑袋一片的空白。

至今为止现在这张卡片我已经保存着,现在的这张卡片却早已发黄,褪去了当时的颜色。

我们的第二次见面就这样的结束了。现在的我早已忘了当初我是如何加入那个乐团,却依稀的记着当初见面时。他带着我来到他们一起作曲作词练习的地方,那是一个已经荒废的仓库。当初我们乐团是由五名身世不同的少年少女组建的。

当初的贝斯手是由一名高一的女孩——段雪担任的,我记得我们初次相见的时候,那时的我一点也不看好这个16岁的女孩,在我的眼里她只是一个黄毛小丫头,还未跨入这社会的祖国花朵。可她的作词作曲却连当初22岁的我惊叹不已,完全不像雨季花季的少女的那种懵懵懂懂,唯有的一股成熟的气息。如今的她却在一家经纪公司中当一名演员,虽不是所谓的大红大紫,但也小有名气。

当初的鼓手是他的发小——娄之然,那时的他从内到外透露着玩世不恭的样子,做什么都是吊儿郎当的,可是一打起鼓来却那么的出神入化,有着一股积极向上的情怀。而如今的他却早早的成家立业,两年前和某集团的千金小姐举行了别开盛宴的婚礼,而那也是我们的最后一次见面。所谓花花公子的娄之然也能收获自己的爱情,可我呢,剩下的只有回不去的青春和回忆。

当初的键盘手是三个男生最英俊潇洒的一个,而他的名字也如他的外貌一样的美——柳叶溪。身为我们这个乐团的老大,事事都谦让着我们这群小的,记得当初我们给他起个一个外号——“柳妈妈”。而如今的他却经营着一家律师所,娶了一位贤惠的妻子,并且有一个一岁多的女儿,家庭生活幸福美满。

而那时的吉他手则是他,我最不想回忆的人,也是我最思念的人。想想都痛的记忆,可如今能陪伴我的也只有这些片段式的记忆。

六年中我们错过很多。错过了离我们近在咫尺,却遥不可及的NO.1。错过了我们的梦想舞台,只留下冰冷记忆的那个八月。错过了那个生命中不能或缺的人,把他看成的是我生命里的另一半,可他却悄悄的从我的世界里消失,直至无影无踪,渺无音讯。

那个夏天中的八月是我最痛的记忆,现在的我只要回忆,心就隐隐的痛。那是“我在那一角落患过伤风”过的一景,成为最后对他的记忆。那天本是我们五个人一起签约经纪公司的一天,我们都早早到达那所公司,可他却迟迟没有现身。我真的好怕,好怕失去他,因为他不是那种不说一声就逃离现场的人,可是那天我的心莫名其妙的痛,我也不知道为何。我们等了将近2个小时,接到一个电话,我仔细的看着那个号码,是他的。可是我接通了后发现那边的人的声音却不是他的,电话那边的人说他受伤住院了,我吓得腿都软了,双脚失去了平衡跌倒在这冰冷的地板砖上,眼泪顺着脸颊不断的滚落。我们一行人相互扶持的来到医院,那个不知多少人的生命被败送于这个急诊室中,而他则安安静静的躺在里面被治疗。我坐在走廊的椅子上,双手合一,心里默默的祈祷着,坐在我身边的段雪紧紧的抱着我。他的发小娄之然在急诊室外慌忙的踱来踱去,在我对面的柳叶溪在询问着警察这一场事故的经过。我隐隐约约的听见,这是一场避之不及的车祸,那辆撞了他的面包车本身就有问题,车内汽油流失,在这个高温的天气下达到了一定的温度就酿成了这本不应该发生的悲剧。

我知道他在痛,他的脸在痛,他的心在痛,他整个人都在痛。他当时的情景也许就和出事的快男俞灏明一样。记得他整个人被包的像个木乃伊出现在我眼前时,我吃惊的看着他,脸上的皮肤已经模糊不清了,肉和血混在一起。我不敢碰他,不是因为我怕他的样子,而是怕他痛,也许每一次轻微的接触都会伤害他。第一个夜晚,我完全是半睡半醒,黑夜中能听见他疼痛的哭泣声,我紧紧的握着他的手,爬在他身边,就像哄小孩一样哄着他睡觉。之后的每一个夜晚我都这样,哄着他入睡,我再睡觉。

我记得那是他出事后的第九个夜晚,那晚的他很乖,很早就入睡,看着他睡着如此的甜美,我也就放心。等第十天早晨,我从睡梦中醒来,我发现他不见了。我整个人都虚脱了,呼喊着他的名字,却听不见他的任何回答。我知道他在躲避我。我流着眼泪奔走在我们曾一起去过的地方,可是当我发现我们所走过的地方都没有他时,我整个人像是疯了。

我抽搐着回到我们曾一同生活的阁楼,也就是我现在居住的地方。我推开门,跑进他的房间,里面的东西都完好无损的保存着,他穿过的衣服,他写过词的书桌。一切都是他出事前的原样,唯一的不同就是书桌上多了一封信,我哆哆嗦嗦的打开那封信。信中写到:

“七月的流火,我的挚爱,我走了。

请你别哭泣,也别找我。安安静静的忘了我吧,找一个爱你如同我的人嫁了吧,譬如叶溪哥,他一直都在默默的守候你,请你别辜负了他。我会去一个没有你的地方,一个人寂静的度过我的余生。你别说你认识我这个人,我怕你会割舍不掉我。我这个人并不完美,有很多的缺点。心情不好的时候总是会向你发火,甚至在你的生日那天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和你争吵,随着时间的流失嫌弃你不会做一个贤妻良母,害怕你会跟别人跑了,老是对你疑神疑鬼。

我一直忘了告诉你,我用我打工赚的钱,买下你与我看好的那所小居室,我怕你没有一个像样的家。我走后,你住进那个小居室吧,如果你觉得孤单可以把伯父伯母接过来一起住。也许你会嫌我傻,做这样没有意义的事,我只希望你过的舒心幸福。

请你要珍惜自己,好好的活着。为了我们的”枫“乐团,要一直坚持。我走了。”

我双手捧着那封信,眼泪顺着脸颊滚落在信纸上,瘫痪般的坐在冰冷的地板砖上,蜷缩着身子。

从我们相识到现在已经六年了,而他离开我也有三年多了。我透过窗户看见窗外的天,死寂般的阴沉,黑色早已笼罩大地,黑幕当中有几颗星星在闪闪发光,对着我这个寂寞无聊的人闪烁。

后记:阳光之下,五个小孩聚集在一起,用着稚嫩的声音谱写着他们的未来,他们的欢歌笑语响彻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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