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想到的
老婆大人让打的广告,说不打广告就揍我,我也没办法呀!还说没人买也要揍我,我好无奈!!!
湖南电视台播出《人民的名义》时,我消息不灵通,只看到后尾几集,因它震撼人,在网上看完了全集。好片子、好剧本、好导演、好演员。大家共同合作,演绎了十三年来从未展示的令人震撼的反腐大戏!
以“侯亮平”为核心的一方,忠于职守,为人民谋利,以舍命的精神体现“以人民的名义”;李达康市长用公共财力四千五万元为大风厂工人解燃眉之急;离了休的陈岩石以自身当人质,为保护工人利益,不怕舍命;季昌眀检察长刚柔相济,坚持原则,不退缩一步。他们就是共产党“以人民的名义”,向腐败分子宣战,开火,决战!
媒体早有断定“腐败是和平时期执政党的大敌”。传统的腐败分子是“单兵”作战,顶多有夫人或秘书与其抱成一“团”,这样的腐败者一见党的监督员就吓得尿裤裆,并很快会坦白认罪。祁同伟一伙的腐败有别于山西塌云式和武汉公交案的腐败,最显明的特点就是成了一个有权、有枪、有车、有领导、有指挥系统的—个组织。他们借人民给的权为腐败开路,支持包庇违法犯罪者(高小琴,赵瑞龙),更甚者动用人民给的权力反侦察。原省委一把手的“公子”赵瑞龙跟踪监听侯亮平一举一动,不只为肆无忌惮杀害详知内情的同伙(刘庆祝、刘建新),更丧心病狂的是雇黒社会“车撞”侦察局长陈海,侯亮平也险遭祁同伟雇的黒社会的“大花虎”用狙击枪射杀。
祁同伟他们不是为保护侯亮平,而是为灭口杀害知情人,造成侯亮平有罪说不淸,不能查他们的案子。残忍杀害同伙人、谋杀侦察人员的场景,以前只是在捕捉美蒋特务的反特片、谍战片中看过,万没有想到在共产党内部竟出了反侦察的“特务”。
“法律是公正的精髓,法官是公正的砝码。”法官对政权的重要被称为“印把子”。可在剧中,京东市法院副院长陈清泉凭借权力,不是为人民握好“印把子”,而是在山水集团与大风厂的官司中为“既得利益”判大风厂工人败诉,工人的血汗钱被強夺去了。陈清泉与山水集团胶着在一起,收了巨款贿赂。祁同伟一伙与山水集团高小琴、惠龙公司赵瑞龙勾结在一起是什么性质?用“既得利益”难以概括其性质,倒是陈清泉“你说咋判!别就咋判!”一语道真谛!高小琴、赵瑞龙与众所周知的“黄光裕”等,同是富起来的少数人在党里寻租代理人,求得政治上的保护,为非法富起来的“既得利益”者服务。
山水集团高小琴怎么富?惠龙公司赵瑞龙怎么富?祁同伟怎么富?靠诚实勤劳吗?。影剧中多次讲到:他们的暴富靠的是“巧取豪夺”。什么叫巧取豪夺,不就是剥削的代名词吗?改革几十年一直禁讳“剥削”这名词,多称马克思没用过、新创造的“盘剥或剥夺”,只有专家在论证中直称一些企业可以任意施用超经济剥削和经济剥削的方式无人问责。改革的出路恐怕不应该硬着头皮寻找理由为剥削翻案。(2003《南方周末?对一个敏感话题的思考》)。他们钻国家法律的空子,一块几万元的国家地皮,到他们手一转就值几亿元,这叫什么?这就叫剥削,剥削了人民,剥削了国家。陈清泉“打着高尔夫、玩着洋女人”让大风厂工人败诉,也是“巧取豪夺”?他们靠手里的执法权,硬是把工人的血汗剥削去了。现实中有个令完成,因哥是中央握大权令计划,“下海经商巧取豪夺”,从投资的上市公司套现12亿元。剧中巧取豪夺的高小琴、赵瑞龙等人,靠父辈亲属的权力,靠出卖肉体的龌龊,捞得了“血色收入”第一桶金,这就是剥削!
改革开放现实中靠巧取豪夺捞得第一桶金的大有人在,影视剧中的祁同伟、高小琴、赵瑞龙只是现实缩影罢了。现实中的“高小琴、赵瑞龙”,被挖出受到法律制裁的只有九牛一毛,大多数“高小琴、赵瑞龙”都逍遥法外。这些靠剥削先富起来的人是过的什么生活?山水集团成了公款吃喝嫖赌的公开“会所”,还靠青春肉体“贿赂”共产党的高官。这一部分人哪有一点共产党人的气息?哪有一丝“人民公仆”的味道?祁同伟还归有两面派的高育良、和奸狡的肖钢玉,与人民为敌,与党为敌,他们的人生价值观彻底扭曲了,而陈岩石、季昌明、侯亮平,他们光明正大、秉公执法,他们的价值观,才是纯正的共产党人所追求的价值观!
应该说剧作者周梅森打破了十几年“只讽刺到乡长”的禁锢,让副国级腐败曝光,让反腐败透明公开,充分说明了中国社会民主法治进了一大步,上了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