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道不尽的人生关照
老婆大人让打的广告,说不打广告就揍我,我也没办法呀!还说没人买也要揍我,我好无奈!!!
今年,清明节作为法定假日将是第六个年头了。其实,在全国各个地方,纪念先人的节日很多,如中元节、寒衣节等等。六年来,关于将清明节列为法定假日的“对”与“错”的讨论声,不绝于耳。其实,清明节所体现的,从普通人的情感上来说,更多的是一种人生关照。
清明节祭拜的是“人”,而不是“神”。在古代国人“泛神论/迷信”的影响下,清明节或多或少地也被赋予了种种神秘色彩:焚香、烧纸、放鞭炮……这些被称之为“陋习”的活动,只是一种外在形式。从这些形式的本质上看,它们和“送鲜花”并没有多大的区别。抛开这些形式不说,人们祭拜的都是真实的“人”,而不是“神”,这是一种历史的进步——人们向先人寄托遥远的哀思,也是在关照自己本身。人都是会变成历史的,也许,在祭拜的冥思中,每个人都会隐隐地想到自己的百年以后。这样的冥思,难道不能唤起人们对现实的珍爱吗?
清明节是一种民族精神传承仪式。清明节,在祭拜自己的亲人以外,人们还会祭拜为民族生存发展而舍身忘己的英烈。这些活动,除了社会有计划的组织外,如组织学生为烈士扫墓,民间也有类似的自发活动。这样的活动,已经上升到关照整个民族的高度,完全脱离了“小我”的境界。如果一个民族,不能表现出对先人的尊重和怀念,历史就会断裂破碎,信念和信仰也会坍塌,民族精神的传承也就无从谈起了。
清明节体现的是一种人文关照。“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清明节就像是一场“润物细无声”的春雨,体现的是一种人文关照。在没有列为法定假日前,这种关照早就存在,不过,列为法定假日后,使我们可以在过“阳历”的不自觉中,得到明确的提示。对于那些将“假日”作为休闲的一族,应该认真体会每一个节日的主旨,它们都有各自的内涵,并不全都像“元宵节”那样,是用来给人“狂欢”的。过一个有意义的清明节,关照你的内心,也关照你所处的外部世界,二者都不可或缺。
在网络上看到那些批评将“清明节”列为法定假日的文字,诸如假“清明节”之名而搞的其他不合时宜的活动首当其冲。我们想一想,这是“清明节”的错吗?如果是,那我们应该抱怨的事情太多了:诸葛亮应该写个自传说明自己的出生地,曹操应该让儿子给他的真墓立块石碑,就连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孙悟空,不也应该在某个山头刻上生平吗?要知道,那些人们争夺的并不是文化本身,而是文化的“名头”。
在文化的迷雾中,找到通往心灵的蹊径,“清明节”,又何尝不是一条成功的大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