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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我,如何能够不寂寞

07-13 来源:励志故事 作者: 凌波微步 阅读:50

老婆大人让打的广告,说不打广告就揍我,我也没办法呀!还说没人买也要揍我,我好无奈!!!

故事要怎么说,才能让你明白,宁愿忍耐着,伤了自己,也不会去伤害他人。就是这么笨的女子,即使被全世界忽略,也不辜负爱我的人。因为是笨蛋,心里才空明。因为不需要算计,才更容易快乐。你看那聪明的王熙凤,最后还不是反被聪明误。

我说我寂寞,所以我快乐。我在自己的城堡里旋舞,不会被伤害。

坚持不用手机,抗拒这世界侵袭。因没有朋友在身边,常常孤独,但我的灵魂和那些温暖的女子靠得很近。女人之间细腻的情谊,远比男女间复杂关系要干净纯粹得多。

很轻易喜欢上一个人。男人,或者女人。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一句语言,让我感受诚挚,心生欢喜,便对他敞开心门,不再设防。喜欢不娇柔不造作,不浮躁不愤青,不呐喊不斗争。近来喜欢的,有唱仙侠歌曲的董贞,嗓音温柔,不为名利只为欢喜而唱。酷似巩俐的模特周显欣,在浮躁的娱乐圈中维持自己的清醒和高贵;出版过小说的皓月,清秀害羞的男孩子,执着梦想坚持自己的写作方式;茅山小寺里的小和尚戒嗔,在凡尘琐事中领悟佛法,一言一语惊若天人;温婉可爱的陌上花开,身为母亲依旧向往爱情,令人不能不爱;调皮可爱的静儿姐姐,默默写字不浮华不急切;优雅干练的汐姐姐,永远像个知心姐姐不骄不躁,出现在每一个需要她的地方;眼神干净的社区写手龙腾义,孤高清雅的岛岛,淡泊温暖的安,我认识了一年的男孩子小楠……这些人,都让我在尘世中察觉自己的卑微,想为他们写一个故事,一直留在心里。也因这般轻易地喜欢,会轻易地变得不喜欢。某日喜欢的人改变了,不再具有当初自己喜欢的特质了,自然也就不再喜欢,留下的只有怅然。我给的爱,总是只能维持这么多。

请允许我偶尔的颓废,短暂的消极只是一个过程。我接受阳光也承恩雨水,更喜欢狂风中黑压压的乌云压城。我站在大地上,所以我有大怜悯也有大悲哀。黑与白之间还有灰,打破了失望,才能对未来豁然开朗。当我沉默的时候,我只是在沉淀,只是暂时封闭自己。陷入失语状态,头脑很清醒,别说我清高,这样平凡的女子,我清高不起。

喜欢狂风暴雨,更喜欢雷鸣电闪。无论闪电多灿烂,我永远看不够。小时候爸爸说过,不怕闪电的孩子是好孩子,坚强的心灵才能获得幸福。这是我唯一执着并且将永远相信的。每一道闪电的光芒划过天空,仰头注视,想起另一个世界的人,会在心中默默祈祷,他要幸福。是我们之间的密语,他不会忘记,我坚信,他爱我,像我相信的那么那么多。?从不说我是单亲家庭的孩子缺少父爱喜欢成熟男子,我知道在我成长旅程的每一天都有他在默默守护。

总是恬不知耻地叫嚣我喜欢帅哥,看到有帅哥的电影会两眼放光。不夸张地说偶尔还会流口水。我不介意别人说我色,我不在乎向这世界宣示我是一个有性欲的女人。因为我是女人,因为我好色,因为我正常。但我不是某些男人所说的放荡,厌恶故作天真的虚伪。

昨夜在群里呐喊,谢霆锋是极品男人,温柔痴情还帅气,简直是童话里的王子嘛!涯总说她也喜欢,看来时代如何变迁,女人都喜欢敢承担敢痴情的男人,撑起一片蓝天,多酷!?汐姐姐说,不喜欢吸血鬼王子了?不了,我说,那是前几天喜欢的,谁叫我这么朝三暮四呢!天下的帅哥那么多,死守着一个多傻。因此我把个性签名改了,我是花痴,我花痴所以我快乐,我以我花痴为骄傲!静儿和石头都叫我花痴,真是知我者也!我花痴,我不滥情。男人总是喜欢美女,女人总是喜欢帅哥,这真令人悲哀。下辈子,我一定什么都不要,就要做倾国倾城的女子。

热爱厨房,尤其是空虚的时候。喜欢将红红绿绿的菜洗切剁烧,端上餐桌细细品尝。却极为厌恶洗碗。听说吃素有利于保持好身材,更能让人心情舒畅,下定决心跟我心爱的红烧肉忍痛告别,阿弥陀佛,佛祖明鉴,今晨我吃了生煎,那是因为雨太大没有其他早点。总得填饱肚子才能保证精神饱满。好吧,我承认,我戒不掉美食的诱惑,如同我戒不掉帅哥的诱惑。如果餐桌上,面对着秀色可餐的帅哥,该是人生最大快事!

不喜逛街,不爱出门,不擅交友。只因为有那么多好作品等着我去欣赏,阅读安妮·赖斯的时候,亦舒也在向我招手。如果问我明天就死去,有什么遗憾,哦,你看,我还有那么多要读的书没读,我还没有留下一本足以让我骄傲的书。每念及此,心痛我过去浪费的那十几年生命。据说有很多作家三岁能读诗经,七岁会背唐诗,十四岁出版小说。我多羡慕他们能从小就被熏陶。再看看我,是天赋不够,还是在徒劳无力地挣扎?我不是才女,我没有天赋,但我会坚持直到死亡将我的意识夺走的那一刻。

我们总是保护自己不受伤害,其实受伤是好事,伤的多了,才能懂得爱。时间久了,自会看透,看淡。若为了保护自己而不再去爱,那么生命又有什么意义呢?玫瑰花的芳香也需要尖刺去保护,难道为了怕被刺伤就不敢采摘玫瑰??小楠说,你曾经也是一颗痴情种子,一场大雨,浇灭了。我嘿嘿笑,还不够彻底,我要让这种子彻底死去永不复生。懂我的人那么多,即使只有一点点,我也心存感激,又怎会寂寞?如果不寂寞,爱情算个P。

爱情诚可贵,自由价更高。除了书,还有自由令我永远热爱。不受任何束缚,随心所欲做自己想做的事,多痛快!我想要自由的行走,我想要疯狂地恋爱,我想要呼吸海风的味道,我想要涂鸦生命的颜色。多可惜,我只是一凡尘女子,没有三毛那样勇敢的大智慧。她有一张黑白分明的照片里,穿着及地的长裙,长发披在肩上,笑容明快眼神脱尘。为此,17岁时我就有了一个梦想,愿和心爱的人处处流浪,哪怕远方并不是天堂。

20岁时,那个小小的梦想不断在心里膨胀,终于爆发,将行李打包,买了火车票后才告知妈妈,我将为自己的梦想而活,不再被世俗纠缠,请她原谅我。一生唯一的一次勇气,在20岁时耗尽,放弃了一切,只为了远方。故事的发展总是谁也无法预料,在我旅程的第一站,遇到了今生至爱的男孩,为他而停留,洗手作羹汤。一年后,那些梦想逐渐消散在柴米油盐的岁月中。呜呼,这爱情多恐怖!后来,我听到歌里唱,爱她,不是把她捆绑在身旁,而是陪她去实现梦想,把她的愿望当作自己的理想。黯然神伤,爱情总是难以令人超凡脱俗,从精灵变成少妇。忘了是哪位英国作家,和他心爱的女人各自有不少情人,但在他们心中,对方才是此生唯一的最爱。此种深情,我等凡人,望尘莫及!

头发总是很难留长,顶多过肩。很多年前我看了一部电影,决定死也要把头发留到及腰,一甩一甩的,多漂亮。和男人缠绵时,长发覆上他的脸,多温柔。该死的头发,竟敢违背我的意愿,十几年了也还是这么长,我真郁闷,她到底是没营养还是不肯长?妹妹的头发倒是长得很快,一年前比我还短,现在已经是我艳羡的目标了。她说自己至少两天才洗头一次,我连连作呕。我一天不洗头就头发痒,她那头发不臭吗?明明我们是两姐妹,为啥她比我漂亮头发也比我长,真怀疑我们的遗传基因在作怪!7岁时也曾有过那样长的头发,小小的个子总是无法梳头,奶奶帮我梳头,坐不住,东张西望,奶奶拿着梳子敲我头,痛的哭了,姑妈心血来潮给我剪了,从此再也不肯长了。你看,这世界总是事与愿违,想要的永远得不到,不想要的东西充斥着你的生活。

做过很多让我后悔的事:小时候那么懦弱,被人欺负了不敢哭;初中给一个男生写情书,班主任把我当锅里的一粒老鼠屎盯了三年,这严重造成了我的心理阴影;没有坚持读高中,中断学业后放纵自己,无知无耻且深深地让那个爱我的妈妈日夜操心;不懂爱的年龄偏偏爱得疯狂为他放弃一切,这是我永远的耻辱和伤痛;还没有让爷爷知道我深爱他他就已经永远离开我……我不断学会原谅自己,埋葬伤痛,重新来过,可是天知道,我有多么希望命运能给我重来一次的机会!如果可能,我的命运会就此改变吗?可惜生命只有一次,也因这一次,我将倍加珍惜今后的岁月。不敢保证还会不会继续做令我后悔的事,但我尽量不再任性、不感情用事、不冲动、不固执、不以自己意愿为中心不惜伤害深爱我的人。是成长,也是悲哀。

人要找到自我,多么艰辛,跨越千山万水,还要趟过爱的河流,不依靠任何人用自己的能量站起来,我因自己做不到而崇拜这种人。心有向往却只能眼睁睁看他离去,我到底为谁而活?在梦里,我穿着一袭白裙迷失在烟雾森林,一个清脆悦耳的声音在耳旁对我说“不要怕,亲爱的,朝着心的方向走,永远都不会太迟”。醒来,我双颊含泪。迷失了心之方向固然令人痛苦,心有方向却不能走却更煎熬。

所以,我孤独着,我寂寞着,有谁能告诉我,如何能够不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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