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壮族三月三”活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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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西“壮族三月三”活动工作方案1】
为开展好2017年“壮族三月三”民族传统节庆活动,展示我市民族民俗文化特点,进一步推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广西“壮族三月三”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7〕3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弘扬民族文化,展示八桂风采”。
二、活动时间
2017年3月30日—4月30日。
三、重点活动内容安排
(一)组织“壮族三月三”宣传活动
组织主要媒体,积极配合“壮族三月三”系列活动进行多角度、深层次宣传报道,及时转发自治区主要媒体“三月三”活动的重要报道,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在岑溪电视台新闻频道“三月三”新闻报道中,重点展现各民族融合团结的主题,体现各族人民“共同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氛围。组织我市主要网站、微博、微信等,对“壮族三月三”系列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推广民族语影视剧。
牵头协调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二)开展“壮族三月三”进校园活动
组织、鼓励、引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以“壮族三月三”为契机,结合我市和学校实际,开展民族文化教育活动,开展民族文化资源大搜索活动,组织学生收集相关壮族文化资料,利用知识展览、板报、校园广播等形式,在班级和校园中分享、展示,结合新学年校园环境创设和文化建设,营造校园民族文化氛围,突出壮族特色,让学生了解和感受家乡的民族文化。结合“两江之声”中小学合唱比赛,开展壮乡童谣进校园活动,挖掘、整理和学习壮乡童谣,通过班会、课程开发和文体活动等形式引导学生进行童谣传唱和创作。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本校特色,制定具体方案,以丰富多样的形式集中开展为期一周的民族文化教育活动,将优秀的、积极向上的民间艺术内容融入学校教育。同时,充分利用媒体宣传活动成效,扩大活动影响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牵头协调部门:教育局
配合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三)组织“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由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梧州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7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梧族工办〔2017〕2号),制订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实施方案。采取悬挂标语横幅、制作专栏板报、开展媒体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我市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开展走访慰问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知名人士、知识分子活动。各镇党委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宣传月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多层次、多方位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展示我市新风貌、人文文化以及地方民俗特色。
牵头协调单位:民宗办
主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四)开展“壮族三月三”民族文化活动
从3月30日起,市广播电视台要集中宣传“三月三”民族文化,重点宣传各级各部门举办“壮族三月三”的各项活动,同时电台、电视台分别通过微博、微信及时发布“三月三”宣传活动的最新动态。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民俗文化和节庆活动,举办反映我市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览、展示、展演和我市民族文化艺术精品演出等活动。
牵头协调单位: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体育局
主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五)开展“赏民俗、爱旅游、畅游岑溪”活动
积极组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主流媒体,加大对我市旅游产业发展、消费热点、惠民活动、文明旅游等宣传报道,弘扬诚信经营和文明旅游之风。旅游部门要主动为媒体提供相关线索和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动态发布“三月三”假日期间旅游交通、住宿、气象、卫生、价格等信息,引导游客理性出行。要围绕“赏民俗、爱旅游、畅游岑溪”主题,精心组织、积极策划一批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参与性强的民俗活动,活跃“三月三”假日旅游市场。引导旅行社和相关旅游企业针对游客关注点策划推出“三月三”民族文化特色精品旅游线路和旅游促销活动。继续开展惠民服务,结合本次民族文化旅游节活动,吸引广大游客积极参与城市休闲、乡村旅游、文化体验和休闲度假旅游,积极引导自驾游、探秘游、自助游等个性化旅游,倡导健康有益的假日休闲生活。要做好本辖区各旅游景区景点、旅游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和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工作。深入本辖区各旅游景区景点、旅游企业一线,检查各项旅游设施,督促各旅游企业提高本单位旅游从业人员素质,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及时处理游客的投诉、建议。
牵头协调单位:旅游局
主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六)积极开展“壮族三月三”民族传统体育活动
以“壮族三月三”活动为契机,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积极举办符合我市民族特色的传统体育活动,创新举办形式,注重传承与发展,力争使“壮族三月三”活动有声势、有影响、有实效。要加强组织和领导,做好“壮族三月三”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整合本地体育组织、体育场地、体育人才,充分利用社会资金,发挥民间组织开展当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在保护传承基础上,注重活动实效,进一步挖掘整理、保护传承广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精心设计、策划,丰富我市“壮族三月三”活动形式和内容,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宣传和推介我市少数民族体育。
牵头协调部门: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体育局
主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筹协调。按照政府主导、社会主办、群众主体、文化主流的原则开展好各项活动。要切实加强2017年“壮族三月三”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统筹安排,根据当地特点和各族群众需要,进一步细化活动安排,积极举办各项活动,鼓励当地群众踊跃参与,尽早启动各项筹备工作。
(二)落实责任,周密安排。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紧扣活动内容,精心谋划、周密部署、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不断创新,努力做好2017年“壮族三月三”活动的各项工作,力争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办出质量、办出效果,努力打造“壮族三月三”活动品牌。
(三)做好防范,确保安全。各牵头协调部门和市直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对规模大、参加人员多的大型群众性活动,要根据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细致做好安全管理和保障工作。对可能产生问题的环节要进行排查,做好应急机制和预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确保2017年“壮族三月三”活动在安全有序、欢乐祥和的气氛中进行,营造欢乐祥和、团结和谐的节日气氛。
(四)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确保节日风清气正。要主动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守纪律、讲规矩,始终保持防范和惩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防止出现违反规定、违反纪律的现象。
五、有关事项
活动结束后,各牵头协调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要从活动安排、新闻报道、社会效果、取得的成绩、积累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建议等方面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2017年4月25日前报送市民宗办(联系人:谢汉华,电话/传真:821**,邮箱:ce***[email protected])。
【2017年广西“壮族三月三”活动工作方案2】
为开展好2017年“壮族三月三”活动,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促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广西“壮族三月三”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7〕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2017年“壮族三月三”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承民族优秀文化,促进民族团结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7年3月30日—4月30日。
三、主要内容
(一)组织“壮族三月三”宣传活动。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积极配合,举行“壮族三月三”活动新闻发布会,适时公布全市节庆活动日程安排信息,组织各级主流媒体、网站对“壮族三月三”系列活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专门集中报道宣传,提高“壮族三月三”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二)组织“壮族三月三”进校园活动。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配合,以“传承优秀民族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集中开展历史文化和民族团结、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师生积极参与各项活动,拓展民族文化视野,传承优秀民族文化,丰富校园民族文化生活,激发民族文化认同和民族自信,提升师生民族文化素养,促进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发展。
(三)组织“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市民宗委牵头组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开展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为主要内容的座谈会、研讨会,举办各民族人士座谈会。开展走访慰问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知名人士、知识分子活动。各县(市、区)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民族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成果。
(四)组织“壮族三月三”民族文化活动。市文化委牵头组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开展体现“壮族三月三”文化特色的原创文艺节目。市级开展“三月三”歌节,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开展专题活动。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山歌对唱,原生态音乐、舞蹈、戏剧和曲艺演出等大众文化活动,提高群众参与度,促进“壮族三月三”民俗文化蓬勃发展。
(五)组织“壮族三月三”民族文化旅游活动。市旅发委牵头组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在江山半岛白浪滩景区举办以歌舞表演、民族风情表演、民族特色美食、土特产展销等内容的“壮族三月三”民族文化旅游活动,推动民族文化与旅游的深度发展,创建民俗文化旅游品牌。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按照政府主导、社会主办、群众主体、文化主流的原则开展好各项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2017年“壮族三月三”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统筹安排,根据当地特点和各族群众需要,进一步细化活动安排,尽早启动各项筹备工作。
(二)落实责任,周密安排。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紧扣活动内容,精心谋划、周密部署、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积极创新,认真做好2017年“壮族三月三”活动的各项工作,力争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办出质量、办出效果,努力打造“壮族三月三”活动品牌。
(三)做好防范,确保安全。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对规模大、参加人员多的大型群众性活动,要根据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细致做好安全管理和保障工作。对可能产生问题的环节要仔细排查,做好应急机制和预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确保2017年“壮族三月三”活动安全有序进行,营造欢乐祥和、团结和谐的节日气氛。
(四)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确保节日风清气正。各地各部门要主动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自治区政府实施办法以及市委实施办法,守纪律、讲规矩,始终保持防范和惩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防止出现违反纪律的现象。
五、有关事项
(一)各牵头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围绕活动内容,研究制定有关活动实施方案(含活动项目表)于2017年3月10日前报市民宗委(电话:28****15,传真:28***09;邮箱:f****[email protected])汇总,以便集中上报。
(二)活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从活动安排、实际情况、新闻报道、社会效果、成绩经验、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建议等方面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并于2017年4月28日前报送市民宗委,由市民宗委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