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绿化倡议书范文
老婆大人让打的广告,说不打广告就揍我,我也没办法呀!还说没人买也要揍我,我好无奈!!!
绿化倡议书范文
市民朋友们:
“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代表一个城市绿化成就的最高荣誉,是一个城市生态环境优良的重要标志。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围绕建设精致淮北,大力实施森林增长工程,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坚定不移绿化荒山,组织开展“三线三边绿化提升行动”,全市生态环境逐年改善。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市政府“全国国土绿化突出贡献单位”称号,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厅联合授予淮北市“石质山造林突出贡献奖”。一系列成绩的取得,为开展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活动创造了条件。
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树立城市形象,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活动。通过上下联动,城乡互动,让森林进城、上路、入村、进校园,让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成果惠及全市人民。为迅速掀起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热潮,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倡导者。广泛宣传我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重要意义,宣传我市在植树造林、绿化家园中取得的成就,引导广大市民树立生态文明意识和低碳生活观念,共同营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生态环境。
二、做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践行者。爱护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不折花,不破坏树木,不使用一次性筷子,不食野生动物;积极劝阻和举报绿化违法行为,主动为我市争创“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献计献策。
三、做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引领者。传承生态文明,组织开展认植认养、植绿护绿等多种形式的生态实践活动,营造人人关爱森林、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多种一株树,多栽一盆花,多添一点绿,多出一份力,以实际行动积极投身到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活动中来。通过大家共同努力,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目标一定能够如期实现。
淮北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2月
绿化倡议书范文[篇2]
亲爱的各位宝坑黄姓宗亲:
半年多来,德公珍公祠堂“文化绿园”建设得到大家的鼎力支持,工程进展顺利,第一、二阶段的主体工程和绿化工作基本完成,现正在积极筹备第三阶段工作,将对月形花界内400多平方米的范围进行造型装修,及其主体工程的各项配套工程进行完善。
为把“文化绿园”的建设,更富于各种纪念意义,管委会根据不少宗亲的提议和外地经验,经研究决定:对文化绿园中的各种名贵树木进行认捐命名纪念(1、捐资者本人芳名,2、由捐资者自己命名),这些“纪念树”由管委会永远专门管理。认捐者可自选各类树木进行捐资。
认捐资金(按香樟树大小)有三种类别:
1、认捐小香樟树一棵,150元(目前已有6位乡亲认捐,后续名单);
2、认捐中香樟树一棵,1300元;
3、认捐大香樟树一棵,3300元。
有意认捐者请与管委会联系。谢谢你的参与!
最后,敬望宗亲们就如何把“文化绿园”建设得更加美好,多多提出宝贵意见,谢谢!
谨祝
万事胜意
联系电话:主任黄汀城:15218095326
副主任黄木城(2719939)、黄茂胜、黄建强
财务黄达开:13543243532
会计黄永昌:
黄忠宏:13690873854
热心捐款请交黄达开处。邮政账号:605961022220222785
德公珍公祠堂“文化绿园”建设管委会
2017年7月13日
绿化倡议书范文[篇3]
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
在这绿草如茵、鸟语花香的美好日子里,我校争创“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的活动正在全面有序展开。当您徜徉于泰山广场,漫步于砚湖栈道,置身于林荫花海中,无不感受到绿色带给校园的生机和活力。目前,我校新校区经过十余年的建设,已成为四季有花、四季有绿、春华秋实、生态文明的森林式大学校园,2017、2017年,我校先后荣获“山东省绿化模范单位”和“山东省高校校园绿化管理工作示范单位”称号。我们有理由、有基础、有信心也有能力创建更加文明、优雅、美丽、和-谐的绿色校园。
“绿色”不单是自然环境的优美、生态的平衡,还包括人文环境的和-谐,要求人们有良好的环境意识和文明的行为素养。“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单位)”是我国现阶段综合评价城市(单位)绿化水平的最高荣誉,是城市(单位)形象和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更是反映城市(单位)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奖项。“科大是我家,创建靠大家”。每一位生活在山科大的师生都应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为创建活动作出自己的贡献。为以创促建,深化绿色校园建设,更好地展示学校形象,扩大学校影响力,特向全体师生发出如下倡议。
一、树立“创建活动,我在其中”的主人翁意识。我们都是学校的主人。创建绿色校园,打造和-谐校园,是每一名科大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全校师生在“创先”过程中既是参与者,又是受益者,都要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既作代言人,又当得分手。
二、严守“五个不要”,爱护校园环境。不乱丢废电池、乱扔垃圾;不要污染水源、破坏景观;不要在树木上晾晒衣被、贴挂标语;不要攀枝折花、践踏绿地;不要在树林、绿地间隙耕地种菜。要积极动员身边师生,共同营造绿色生态的人文环境,为“创建”齐奋斗,为“创建”共出力,为“创建”添光彩。
三、积极行动,参与植树造林。绿色是生命的颜色,绿化祖国、美化家园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要积极行动起来,热情参与到学校植树造林、美化校园活动中,通过劳动课、志愿者服务等形式为校园增添绿色。
四、增强绿色环保意识,倡导文明生活。要进一步提高校园绿色文明意识,增强绿色环保观念,积极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坚决摒弃陋习,坚决同破坏环境的行为作斗争,为建设幸福、和-谐、美丽的绿色校园而共同奋斗。
老师们、同学们,绿色,是生命之色;森林,是生命之根。让我们携
手植绿、爱绿、护绿、兴绿,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积极争创“全国绿化先进单位”!相信有了你的参与,绿色科大必将实现“山更青、地更绿、天更蓝、水更碧、家更美”的美好景象。
山东科技大学绿化委员会
二○一二年五月
绿化倡议书范文[篇4]
兰州新区党工委副书记郭智强就新区生态建设接受媒体采访
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是当今人类社会发展的共同主题。兰州新区成立以来,新区党工委、新区管委会按照省委提出的“打造生态战略平台,建设绿色美丽新区”的总体要求,致力于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推进植树造林工作,新区绿化覆盖率逐年增长,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但是,由于受地理自然条件制约,新区城乡植树绿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任务还十分艰巨。为此,在植树节来临之际,我们向新区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倡议:
一、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新区广大干部群众要树立“主人翁”意识,坚持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共同参与兰州新区生态建设指挥部提出的“植树护绿、改善生态,建设美丽家园”的活动中来,在新区上下形成植绿、爱绿、护绿、兴绿的良好社会风尚,用我们的实际行动把新区建设成天蓝、地绿、水清、人与自然更加和-谐的生态文明城市。
二、自觉履行法定植树义务
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甘肃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和《兰州市全民义务植树办法》,自觉履行植树义务。男性18周岁至60周岁、女性18周岁至55周岁,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为义务植树的适龄公民,每年应当完成5株义务植树任务。适龄公民可以通过参加植树种草、绿化管护、认养树木绿地、承包荒山荒滩搞绿化、缴纳绿化费等多种形式履行植树绿化义务。
三、全面推进新区绿化美化
新区广大干部群众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各行政村、各驻新区厂矿企业及建设单位要在本单位或辖区乡镇的组织安排下,积极参与义务植树绿化基地、厂区、校园、机关庭院、住宅小区的植绿护绿活动。农村居民要结合新农村建设、重点林业工程、2017年生态经济林建设项目实施,大力开展“四旁”植树活动。
四、积极参与植树护绿活动
全体新区干部群众要积极参与“植树护绿、改善生态建设美丽家园”的主题活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倡导我为新区植一棵树,种一片草,献一份爱。林业、园林、国土等部门要积极为辖区内机关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开辟新场所、建立新基地,创造便利条件,并在城区划定绿化责任区,将“爱绿、护绿”行动变为一种责任和长期坚持的义务。
一年之计在于春。造林绿化的季节已经到来,让我们积极响应党和国家“植树造林,绿化祖国”的号召,立即行动起来,踊跃投身到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中来,用我们勤劳的双手建设生态文明、绿化美化家园。
绿化倡议书范文[篇5]
老师们:
当你上过两节课回到办公室,或高度集中思考后抬头环视办公室的时候,花盆中的盎然生机,会使你眼前一亮,心情豁然开朗。
老师们,在办公室内合理种植一些绿色植物,实现绿色办公,体现的不仅是物的外在美,更是办公室主人文化修养、道德情操的内在美。
大量研究表明:绿色植物可以清除室内有毒气体,在照明24小时的条件下,芦荟消灭了1立方米空气中所含的90%的醛;90%的苯在常青藤中消失;龙舌兰可吞食70%的苯、50%的甲醛和24%的三氯乙烯,垂挂兰能贪婪地吞食96%的一氧化碳,86%的甲醛。
研究还表明:绿化环境能使眼睛得到休息,消除眼疲劳。植物可在潜移默化中,为您解除疲惫,舒缓紧张,排除压力,进而心旷神怡。绿化具有隔音、消尘、阻光、降温,滋润肌肤等功能。对消除办公室内电脑等电器设备的辐射,具有重要的作用。
在我校办公室绿化建设中,涌现了一些感人的事迹,有的办公室自筹资金购置花卉、有的办公室利用一盆绿萝,分盆繁殖,等等;这些事迹,既体现了老师们对生活、学校的热爱,更体现了老师们教书育人的情怀。
老师们,从我校实际情况出发,办公室绿化、美化建设,我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还有很大挖掘空间;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建设我们温馨的家,享受健康快乐的生活,更好地文化育人、教书育人,积极行动起来,以高涨的热情投入到办公室绿化、美化中去!
微山县第一中学
二0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