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雀笙

12-11 来源:励志故事 作者: 许小浒 阅读:38

老婆大人让打的广告,说不打广告就揍我,我也没办法呀!还说没人买也要揍我,我好无奈!!!

[前言]

无论过去多少时光

我们都在恋爱的路上

和那个讨厌的自己

和那些空洞迷惘的黑夜

和那些默默消失的地平线

当一切都渐行渐远

我们终将明白

成长,才是一个女人最好的归宿

当一切都烟消云散

这个冬天也会和很多年前的某个冬天一样渐渐冬眠

这一刻的雀笙只想守着这眼前的一日一日

单薄地生活

1.

后来我们到底遇见了没有,其实我也不并不清楚。后来我对着镜子问,对着整个夏天问,可是它们都不给我回答这个问题。亲爱的,其实这个问题应该问你,你说呢?

年轻的我们总是期盼着在人生最美好的年华里遇见最美好的爱情以及最美好的爱人,可是千回路转,我们会发现,自始至终我们一直都是一个人孤独地谈恋爱,一个人孤独地走夜路,一个人孤独地眺望遥不可及的灯塔,以及一个人孤独地走过人生最纤瘦最平淡的青春年华。

只是突然有一天我们会发现,哦,我们好像遇见过,可是却早已走散。茫茫人海,我们只是两根擦肩而过的寂寞火柴,我们穷尽一生燃尽自己,仿佛只为照亮彼此微微的人生路。?

其实,大四毕业四个月后,22岁的雀笙已经决定和认识了4个月的32岁的佟欲生走到一起了。而雀笙也不止一次笃定地告诉我,佟欲生是最适合自己结婚的那个男人。这个佟欲生就是属于自己汪洋里的那条船。这个佟欲生就是真正让自己疼痛欲生的那个男人。可是故事过去了那么久,我就觉得他佟欲生是一个心理有严重疾病的中年男人。他对不起雀笙。

这男人和女人啊,没有什么配不配得上的,全是不存在的,两个人在一起只有合适与不合适,没有配不配得上这一说。说这些话的时候,雀笙的眼里有一种冷冷的无奈感,随即她又淡淡地笑了一下。而我也从这个笑里读不出任何东西了。因为我在雀笙面前说过,他们在一起总感觉不太般配。那一刻,悠然的夏风吹过雀笙耳畔散乱的头发,雀笙一直望着这座城市灯火阑珊的光影尽头,她并没有看我的眼睛。或许雀笙哭了,或许她内心很雀跃,只是我也不知道了。后来经历了那么多,我对她也越来越陌生了,我失去了一切本能的判断力和执行力。虽然我们曾经很要好。可是对于雀笙这个故事本身,我已经早早退出了……因为我们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联系了……

2.

雀笙,南方水乡出的姑娘,长得很水灵,尤其是一笑起来弯成月牙的眼睛,非常迷人,穿衣打扮古风古韵,颇有特点,很像是从油画里走出来的女子一样。平生两大爱好:爬山和画画。而且这两项都是她的强项。

佟欲生,因为从小父母离异,并且在他刚刚记事的时候被送去过孤儿院一年,所以他没有读过多少书,一个人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善于发现,善于抓住商机,十多年过去,成立了自己的公司,并被评为本市的优秀青年创业杰出代表。但是因为年少的父母离异以及孤儿院的经历所以给他内心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所以他是内心极度缺乏安全感的一个人。可以说,他的外表和他的内心截然相反。他的外表斯文有礼,加之相貌的英俊,常常会有很多女人对他投怀送抱,可是他从来没有动心过。

雀笙曾经亲口对我讲过,她说佟欲生最艰难的时候是初中二年级,那个时候他一分钱也没有在舒城游荡,最后找了一个卖面包的仓库度过了一个礼拜,但是铁骨铮铮的佟欲生宁可饿死也不愿偷面包吃,所以最终被发现时,他已经昏得不行了,是看库房的一个大爷发现那个年少的佟欲生。最后无奈报了警,雀笙的父亲很不情愿地把他领回家。那时候,雀笙的妈妈已经改嫁到另一座陌生的城市,而他的爸爸也已经取了另一个陌生的女人。那次以后,佟欲生就像变了个人,他辍学了,他开始像个小大人一样去外面闯荡了。

那一年,佟欲生16岁。雀笙不止一次地给我说过,她说那才是佟欲生的魅力。他是一个有原则有担当的男人,从小便是。

佟欲生,早早进入社会工作打拼,如今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十余载,而且拥有自己成熟而成功的事业。我曾跟佟欲生聊过,他说,这十余年里他把人世间该吃的苦都甜甜地吃进肚子里了。而且他还眼神笃定地告诉我雀笙会是他最好的伴侣。虽然长得英俊,但是他总是板着个脸,很少笑,所以不论怎样都让人觉得他无法靠近,或者觉得他的内心隐藏了很多事情。

第一次见完佟欲生,我就隐隐觉得他不适合雀笙,他们在一起肯定会出事,他们肯定不会长久。只是作为雀笙的好朋友,看着当时为佟欲生着迷的雀笙,我只是淡淡说着,你考虑好一切,再和他在一起。

在我看来,佟欲生是奢侈的“锦缎”,遥不可及,满满的瑕疵和隔阂。而雀笙是温润的“棉麻布”,淡淡的粗糙感,但是温暖而有味道。所以无论如何,“锦缎”和“棉麻布”是不可能出现在同一件衣服上的。

3.

说起雀笙和佟欲生的相遇,说来纯属巧合。但后来再多次回忆,佟欲生却很执着地认为那一切都是上帝安排好的,雀笙在等他,而他也恰好在那个时间出现了。所以他们彼此都是为彼此而存在的,至少在那一天,那一分,那一秒,故事就是像从书里跑出来的情节一样,而他们只需要按部就班地去完成,去爱就好了。而雀笙只是淡淡地一笑,看着他,不说话,满眼的爱意。

雀笙和佟欲生相遇在雀笙二十二岁生日那天,而那天之前也恰恰是雀笙知道了自己一直久久暗恋的钟以白有女朋友的消息。

雀笙和钟以白在高三坐过一节课的同桌,可就是那一节课,雀笙就对钟以白那个男生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喜欢的感觉,因为钟以白的指甲长得白净而美丽,他的鞋子是那样地洁净而一尘不染,而且上面的纹路也非常好看。雀笙后来总是不止一次告诉我,她从来没有见过哪一个男人指甲会那么迷人,哪一个男人鞋子会那么洁净,仿佛是从画里出来的风景一样。

虽然他们之间只是短短的一节课同桌,也许钟以白已经忘得一干二净,可是却让当初有点内敛不太说话的女生雀笙从那时候就悄悄地喜欢他。喜欢可以有很多种,那种微妙的感觉会发生在我们人生的任何一个瞬间、时刻。有可能是一个眼神,有可能是一个动作,也有可能是一场梦。每当看到他,雀笙的内心总是雀跃的。并且

在高考那年,优秀的雀笙不惜一切代价打听到钟以白报考的学校和专业,雀笙毅然决然放弃了自己理想的优等大学,而报了一个钟以白报考的普通大学。但是最终雀笙没有勇气和钟以白报同一个专业,所以大学四年他们一直在一个学校,他们一直离得很近,可是他们却一点都不熟悉,其实又很远,其实一直都很远。这是雀笙后来才终于明白她和钟以白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的缘由。用雀笙的话来说,有一种喜欢,需要距离,我们就这样站着,不说话,不用熟悉,就十分美好。只是这份美好会给某一个付出多一点的孩子,让她在将来某一天回忆的时候可能会多一点悲伤,除此之外便是美好的回忆了。这是雀笙亲口说过的。

所以雀笙说她给自己二十二岁的生日礼物便是樱湖山,自己一个人去征服它!征服自己的过去!她说在十八岁那年一个算命先生给她看过相,说她命里的第一个男人会大她十岁,并且会在她爬山的时候出现。当然这些算命的先生的言论都是后来雀笙回来和佟欲生确定关系之后告诉我的。

4.

雀笙的生日总在寒冷的冬天,记得那是一个有点阴冷的日子,那天风很大,但雀笙仍然去了,因为那是二十二岁的生日礼物,因为那是年少的自己给自己的真挚承诺。穿了一件有淡淡雏菊印花的军绿色呢子外套,背了块画板,雀笙就出发了。

山脚静寂如铁,雀笙仰望这高高的樱湖山,再环顾山脚下寂寥的四周,雀笙找了好久才找到一条有人迹的路,于是就上去了。樱湖山开发的晚,山路还没有全然修好,雀笙一路爬,一路把身上的画板往上提,偶尔停下来喘几口气,喝几口水。爬了几百米,突然一个山回路转的转弯处,雀笙意外发现了樱湖山对面一个郁郁葱葱的树林,那片林子怎么看怎么觉得和这有点骤冷的天气不相符合,而且当雀笙俯身往下看的时候竟然发现了这个樱湖山和对面那个郁郁葱葱的山体之间有一片美丽的湖,波绿波绿的水,仿佛是泼墨出的一样。而且湖周围有隐隐约约的雾气,看起来宛若人间仙境世外桃源。如果能一辈子待在这样的地方那么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哪怕是付出我的生命。雀笙对着美景心理暗暗许下这些承诺。

被美景吸引的雀笙情不自禁地坐下来,然后打开画板,着笔来把这美似天物的东西记录下来。不可否认,虽然不是科班出身,但是雀笙在绘画方面颇有天赋。因为全神贯注,因为真正内心喜欢,因为真正陶冶于这美景中,所以那幅画雀笙用了不足大半个小时便画完了,真是下笔如有神。可不知为何,画完最后天边那一抹白色,雀笙的脑海里钟以白的身影一晃而过……翘课看钟以白打球他最爱穿深灰色的球衣球鞋,翘自己的专业课去上和自己没有一点关系的钟以白的专业课,全是化学符号,她总是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画着钟以白的样子……还有翘课去图书馆的六楼科技馆,只为偶遇钟以白……这些画面像长长的镜头一样,一帧一帧在雀笙的脑海不断浮现……多么像一条长长的温柔的毒蛇……

顺势,雀笙把目光重重地扔向对面的山上,长长地吸了一口气,然后收回目光,继续看着画板,最后,在画面的末尾处雀笙写下,行至水穷处,坐看云起时。雀笙笔。写完最后这句,雀笙又一次对着对面葱葱郁郁的山林舒了口气,这一次她闭上了眼睛,静静地享受着当下美好的一切。这长长的一口气,仿佛是把过去所有的不快都吐出来了。在这些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美景面前,还有什么伤心难过的事情值得一提呢?当然所有的一切都被遣散了。但雀笙还是意犹未尽地注视着远方,她在心底里暗暗告诉自己,一切都会过去的……一切都已经过去了……只要眼前这一切的美丽都是真实的,那么一切过往的哀伤也都无所谓了……

正当雀笙想得出奇的时候,一个身穿西装、衣着笔挺、长相俊美的男人从雀笙的背后走来。他竟然说,如果我没有猜错,你刚刚画板上写的应该是王维的诗歌《终南别业》中的那两句:行至水穷处,坐看云起时。雀笙看了一眼那远处的男子,心里狐疑了一下,奇怪?他怎么会知道我写了什么?我认识他吗?随即,那男子缓缓收起手里的相机,一步一步走向雀笙身边,目视远方,胸有成竹地说,从明天起,这里就会变成一个私人的山林,而今天则是这里最后一天对外开放。在爱好美景的人心里,他对美的定义都是自私的,他希望他能独赏。他希望那美只是对他一人开放。

这片山林相传是一个叫樱湖的女子种的,这里本是她的家。她和她丈夫非常相爱,但是他的丈夫被征去边关作战,他们分开的日子每多一天,她就会多种一棵树,结果一直种了四十年,她的门前,以及她的家都被种满了,可是她的丈夫最后都没有回来,所以这片林子以及对面的林子都是和樱湖有关的东西,而相传这底下的湖水便是樱湖的眼泪,因为她天天种树,天天哭,直到有一天她再也没有眼泪,而她猛地一下惊醒才发现原来自己已经被山林围绕,已经被美丽的湖水围住了。而就在那一瞬间樱湖长出了一头长长的银发。不久后,樱湖死了,后来人们为了纪念她,于是给这座山取名樱湖山。那男子娓娓道来讲述着这个有点凄美的故事,雀笙在一旁认真地听着。

5.

收回两步,他走到雀笙的画前,说道,如果樱湖看到你今天的这幅画该是多么高兴。我喜欢你的样子,男子认真地看着雀笙的眼睛说道,我喜欢你全神贯注的样子,我喜欢你认真注视的样子,我喜欢你认真作画的样子,我还喜欢你……包括你现在的样子……你好,我叫佟欲生。单人旁一个冬天的冬,欲望的欲,生命的生。就是这三个字。很冒昧第一次见面我竟然对你评价了这么多。男子微微一笑说道。

雀笙看着眼前这个成熟稳重颇具魅力的男人,内心竟然有一点点被折服的感觉。雀笙看着他,内心深处超出寻常的平静。对于佟欲生刚刚讲的那么多,雀笙最终回以的只是淡淡的笑。

雀笙收起画板,没说什么话,继续往上爬。佟欲生则慢慢尾随其后,其实刚刚在不远的地方佟欲生拿着相机一直在给雀笙拍照,因为那时镜头下的雀笙好像就是和那片景是浑然一体的,毫无违和感。换言之,因为熟悉那个故事,所以佟欲生竟然觉得眼前这个女孩好像就是原来的樱湖本人。佟欲生从心里一下子便喜欢上了这个陌生的女孩。

雀笙淡淡地一笑和有点寂寞的眼神更加让在一旁的佟欲生对她产生了感觉。那一刻,久经商场谙熟

世事的佟欲生一下子便笃定,她就是他要找的那个人。

风呼呼地刮着,他们一边爬着,偶尔踩到枯枝的枝干,风和那些枝干的折断声则是他们之间唯一的声音。多么美好。很长时间都没人说话。雀笙是女孩子,体力终究还是有点不支,但好在她一路都在坚强着。但最终在离顶还有三五十米的地方雀笙的脚崴了。雀笙拖着崴了的脚忍痛爬着。在后面的佟欲生一下子就看出端倪,这个姑娘是一个有点倔强有点坚强的姑娘。只见他三步并作两步蹲到雀笙脚边,随即从背包里拿出一种药,轻轻地把雀笙的裤边提上去,重重地捏了一下雀笙脚踝的某一个位置,“啊,好疼啊……”只听见雀笙喊道。“看来应该是这里,错不了。”

只见佟欲生胸无成竹地说道。“你怎么那么肯定呢?”雀笙不解地看着佟欲生的眼睛问道。佟欲生竟然从那一刻雀笙的眼睛里看到了波绿波绿的湖水,好像就是这樱湖的水。佟欲生更加喜欢这个眼睛有湖水的姑娘了。而他也更加笃定了她。“不告诉你。”奇怪?佟欲生竟然用了一种很亲昵很暧昧的语气对雀笙说道。没想到雀笙却一下子被逗笑了。随即佟欲生给雀笙那个受伤的部位贴上了一片膏贴。虽然勉强被贴上了,可是雀笙却是自己走不了路了。

但是为了证明自己可以走路,雀笙爬了两个台阶,只是因为疼痛又发做,所以她慢慢停了下来,仰望着不远处的峰顶,内心油然而生一丝凉意。这时,佟欲生快步走到雀笙面前,很霸道地质问道,“想上去吗?就是那里——顶峰。”一边说着佟欲生一边还指着那不远处的山顶。“嗯。”雀笙吐出一个字,声音很小。只见佟欲生迅速抽出雀笙的右胳膊,然后左手顺势揽着雀笙的腰,正做出两人一起向上爬山的动作。只见一旁的雀笙本能地一下子往后退了一步,欲意撇清这个刚刚熟识的男人。只是她这一个动作却让她后脚跟没站稳,险些从后面摔下去,好在佟欲生反应及时一下子便彻彻底底地将雀笙揽入怀中了,这下子他们四目相视,雀笙有点尴尬地急于躲避一切,只是碍于自己刚刚被扭的脚踝又被扭了一次,真是雪上加霜啊!她这下子彻底是想动也动不了了。整个人被佟欲生这个衣着笔挺的成熟男人抱在怀里,那一刻,她认真地打量眼前这个男人,突然发现他的眼睛、鼻子以及嘴巴都格外好看,而放在一起那简直就是漂亮得没有边际了,再看看他的手,虽然没有钟以白的白净,但是他的手给人感觉很有力量。不知不觉地,雀笙的脸一下子红了,像鲜嫩樱桃似的,可是却是那样好看。看着这样的雀笙,佟欲生一直笑,一直笑。两个浅浅的酒窝瞬间很乖巧地爬上他的脸,衬得这个男子敦厚而温和了。

“你放下我吧,刚刚谢谢你救了我。”雀笙低着头,轻轻地说道。“你还能走吗?如果你这个脚还想要。”佟欲生有点生气地说道。看到低着头不说话的雀笙。佟欲生安慰地说,“本来刚刚只是想扶着你和你并肩走的,看来现在只能抱着你走了。”佟欲生有点得意地说道。“怎么可以呢?我还没被钟以白抱过呢。”说这句话时,前半句雀笙声音还很大,可是到了后面说到钟以白名字时,声音却一下子被自己咽了回去。因为雀笙突然想起来,她和钟以白几乎从不曾认识。“雀笙同学,别闹了,这都大晌午了,咱赶紧上去吧,不然就要错过更多的美景了。”佟欲生温柔地说道。“我没有告诉你我的名字,你怎么会知道我叫雀笙?”雀笙反问佟欲生。只见佟欲生说,“只要是用心想知道的,那就一定能知道。”佟欲生说。雀笙用质疑的眼神看着佟欲生,一副追问缘由的样子,“好吧,我妥协了,刚刚你收画板时我看到你名字的,这个答案满意吧。不过你的名字真好听,雀笙,雀笙……”

随即佟欲生一把抱起雀笙,而此时的雀笙也不再逃避,她环着佟欲生的脖颈,斜倚着佟欲生的肩,两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笑了。

不得不说佟欲生体能很好,不一会儿便抱着雀笙到了山顶。那短短的一段山路硬是被他们走出山路十八弯的感觉,只是不管是多少个弯那都是爱的感觉。那一路,他喜欢她,而她也渐渐对他产生了好感。这是无比笃定的事情,虽然谁都没有捅破,可是再也没有比这更让他们彼此心知肚明的了。

6.

从樱湖山回来,佟欲生和雀笙联系很密切,并且雀笙回来整个人都变得像蜜一样甜。甜得好像忘记钟以白存在过一样。就那样佟欲生经常来学校接雀笙出去玩,或者让雀笙以他另一半的身份去参加一些高级宴会。

半年后,也就是雀笙大学毕业四个月后,佟欲生对雀笙求婚,而雀笙很幸福地一口答应了。雀笙喜欢养花,所以佟欲生便很大方地给雀笙送了一个花店,让她自己经营,花店名字也叫“雀笙”。

都以为他们结婚后,佟欲生每天经营好公司,然后好好爱雀笙,和雀笙好好生活。而雀笙则一天做好富太太的样子,每天等待佟欲生下班回来,他们仍然会一起相约爬山或者做很多热恋的情侣会做的事情。可是他们结婚后日子却平淡如水。佟欲生也没有怎么带雀笙出去爬山或者玩或者参加高级宴会。他们结婚大约不到一年后,佟欲生的公司在另一座城市开了好几个分公司,所以佟欲生有好几个月都泡在另一座城市打理工作,这是他对雀笙说过的,他每天都在工作,他很忙。后来雀笙总打电话说想和他一起旅行再去爬樱湖山,可是佟欲生总说,太忙了,先挂了。时间渐渐长了,他也总以工作忙应酬多而把妻子雀笙忘得一干二净。他们之间渐渐地淡了,淡了,比白开水都淡的没有味道。雀笙才发现,原来婚姻不是姹紫嫣红的天堂,而是荒无人烟的岛国。

就那样,大概过了有两年。一次夜里,佟欲生醉酒回家,而雀笙在给佟欲生整理衣服和文件包时发现了一个性感的粉色文胸。而那天雀笙无意地接到一个性感狐媚的女孩给佟欲生的电话。那些语言真的让身为人妻的雀笙有一种深深的耻辱感。

那一瞬间,雀笙的梦彻底碎了……她感觉到身体好像被掏空了……曾经那些美好的瞬间、真挚的承诺以及情投意合的语言,好像都在时间的车辙下被碾压得粉身碎骨了。而此刻,雀笙的脑海里又一次掠过钟以白的背影,这一次,这影子站在最高的最繁华的城市一角,两行冰凉的眼泪一下子就出来了……

原来早早的结婚不过是为了早早地看清人世的浮华……随即雀笙收拾完自己的衣物,离开了佟欲生给自己的那个豪华的应有尽有的房子,是

的,那里只是“房子”,它不配称作“家”,因为“家”是有爱、有希望、有永恒意义的地方。此刻这个“豪华的房子”对于雀笙来说,它只是一个“豪华的大旅馆”,而雀笙她看错了时间,跟错了人,所以一不小心走到这里,踉踉跄跄,闹了一个大笑话,结果是和自己开了一个玩笑。

7.

再过了一个月后,雀笙向佟欲生提出离婚,没想到佟欲生什么也没有问,一下子便答应了!是的!他答应了!!什么爱与不爱,都是骗人的!!!他佟欲生什么也没有问就答应了!!!用“王八蛋”来形容他,都把“王八蛋”这三个字玷污了……最后雀笙卖掉花店,所有的钱一分不少地打到佟欲生的账户上。是的,她不想用他的钱,因为那样会脏了自己的手。

这一年,雀笙二十六岁。离婚后的雀笙一个人去了北方的小城工作生活。从来没有在外面上班过的她才发现原来出来工作很辛苦。不久后,雀笙认识了附近酒吧的吉他手阿海。阿海留着长长的波浪卷的头发,眼角细腻而有光,鼻尖很长。第一次去酒吧,阿海给坐在酒吧最昏暗灯光下的雀笙拿来一瓶啤酒。两三次之后他们便熟了。

后来,阿海经常约雀笙一起出去玩。阿海喜欢骑摩托车,他和他的摩托车总是像一阵疾驰的风一样一跃而过,而久而久之,雀笙也越来越喜欢那种疾驰而过的感觉,在阿海的摩托车上,倚着阿海宽宽的后背,仿佛觉得一生都是那么地幸福。

后来雀笙和阿海相爱了,在偏远的北方小城。时间长了,为了节省房租,他们住在一起了。白天他们都各自出去工作,挣得微薄的工资,而晚上回来躺在一起,谈天说地,时间好像就那样静止住了。虽然日子有点清贫,可是两个人都彼此很透明,雀笙相信阿海不会欺骗她,不会在外面有别的女人,而每一夜躺在阿海的怀里会让雀笙感觉到她是这个世上最幸福的女人,这是和商人佟欲生在一起从来没有过的感觉。

每一天就那样慢慢地过着,没有目的,没有更多的想法,虽然每一天上班会辛苦点,可是晚上回来他们都会觉得日子如斯美好。阿海把所有挣得钱交给雀笙,而雀笙也扳着手指头算着他们什么时候可以在这个城市买属于他们的房子。可是他们彼此从来没有提到过结婚。雀笙说过,等再过两年攒够钱买了房子,我给你生个孩子吧。就那样他们在一起过了有三年多。

一天晚上下班后,阿海和往常一样准备骑摩托车带雀笙回家,可不巧,那一晚就在酒吧门口,阿海刚刚把摩托车点着,谁料想到一个更加迅猛的中巴车在酒吧门口一个猛地刹车,结果一下子把阿海撞出了十几米远,那一瞬间,雀笙亲眼看到阿海的身体像一个玩物一样在空中画出完美的抛物线,然后久久地沉下去,地上是一滩鲜红鲜红的血迹……

那一瞬间,雀笙想哭可是一直哭不出来,她感觉自己的眼睛好像在流血!

阿海死了!!

雀笙亲眼看到他死了!!他死了!他死了!

9.

这一年,雀笙刚刚三十岁。雀笙没有哭,始终都没有哭。筹备完阿海的葬礼,雀笙又一次提起背包,这一次她准备西行。南方是钟以白,那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可能的过去,东边是佟欲生,也已经是一个错误的过去,而北方则是阿海,一个美好的爱人,就那样走了。所以这一次她要一路向西。这一次她没了期待。没了,彻底没了。

三十岁,也就是这一年,阿海死后,雀笙开始学会抽烟,性格一下子变得很孤僻。时间久了,雀笙渐渐想明白,年少的钟以白,可望而不可即,魔鬼的佟欲生,可及而不可能,清白的阿海,可及可遇而不可终。

后来一路向西,雀笙一个人翻越了很多山,在一个偏僻的山里给孩子教书,一教就是十年。

四十岁时,有一天,雀笙给我写了一封信,她说:

阿海死了快十年了,我们也都快不惑了。阿海死后,一路向西,我来到山里。在这里教了快十年的书了,这里的孩子总让人爱不够。

一直都想走,可是一直都没有想去的地方,所以就一直待在这里了。后来想想,人一辈子总要有一个永恒的地方,不能一直漂泊,所以我不准备离开这里了。我要死在这里。大山的深处。

这里的孩子经常会问我,老师你结婚没有,我总是笑着告诉孩子们,在老师年轻的时候,已经结过婚了,而现在对于老师来说,你们才是最重要的。

你知道吗?后来我才想明白我爱过钟以白,爱过佟欲生,爱过阿海,那些爱已经随着时光老去了。我现在爱的只是这些简单的日子。

12-16日雀笙笔

后来,雀笙再也没有结过婚。

[2016-11-12星期六于青门巷安静的六楼]

[芬芳后记]

今天去了南郊师大,做了一件事情。纪念一下吧。或许有意义,或许没有意义,但是内心深处有一个声音告诉自己一定要做,所以就做了。

这篇短篇小说写了好长时间,大概从上一篇《吾与时光皆薄凉》完了之后就开始写,结果一直写到现在,这几个月其实生活仍然一直很平淡,很平淡。工作有的时候会很忙,忙到我会想吐。

二零一六这一年过得太快了,渐渐地想明白了一些事情,很多自己想追求的东西会随着这平淡的日子让人觉得越发遥远而不可及,而某一天一觉醒来也会觉得,好像那些东西已经不重要了。

写小说,我很拖拉,我承认,讨厌这样的自己。不过写诗歌,还行吧。希望每个人都能从小说里读到点什么,然后继续光明而灿烂地生活!

GoodNight!myd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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