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因为有你我不再孤单
老婆大人让打的广告,说不打广告就揍我,我也没办法呀!还说没人买也要揍我,我好无奈!!!
那一年,因为有你我不再孤单
文/唐徐氏
以前的以前,云还是那片云,人还是那群人。在这样一个懒洋洋的午后,突然想起了以前的日子。那时说好当一辈子好朋友的人,却已经不记得你的名字了,只知道你烧的饭很好吃,你的笑容很温暖。
还记得坐在你骑的自行车上,轻轻张开双手的感觉,风从我的指尖划过,细碎的发像充满生命力的青草,全都飞在脑后。在你身后总会滋生一种莫名的安全感,是那种对亲人的信任。
在铺满石子的小路旁,有斑驳的墙,有红的白的开的热闹非常的蔷薇花,还有一个总是用慈爱的眼光看着放学回家的孩子的老奶奶。我猜她是不是在等自己的孙子下课,还是在等待那永远也不可能回来的归人?我从没有去问过,就像你说的,每个人都有自己不愿告诉别人的秘密,我们不要随意勾起别人悲伤的回忆。我还记得你说,抚平悲伤的最好方法就是温暖。
这些美丽的景色从我眼中匆匆掠过,留在我眼里的只有你飞舞的长发,以及让人很想拥抱的纤瘦的背。有时,我会舍不得这样很快消失的景色,会忍不住回头张望,张望那条充满了与你在一起,充满阳光气息,充满回忆的小路。
直到现在我也分不清这到底是友情还是爱情,只是很依赖在你身边的感觉,喜欢你身上淡淡洗发水的味道,喜欢你白皙的脸庞总是挂着浅浅的笑。而现在我却想不起你的名字了,你的脸孔也蒙了一层迷雾,我找不到你了。以前,我曾无数次告诉自己,一定要把你的名字刻在生命里,哪怕有一天,我得了老年痴呆症,我忘了我自己,也不会忘记你。所以,我很自责,很苦恼。
此时此刻你突然如潮水般涌入我的脑海,我看到你在对我笑,对我说着轻柔的话,我知道,此刻我很想念你,很想很想,眼泪都要掉下来了。以前我们总说,谁先结婚,对方就要做伴娘,可现在我连你在哪里,在过着怎样的生活也不知道。你或许已经成为谁的妻或是谁的妈妈了,可能早已经忘了我吧,毕竟我们已经好多年都没联系了。
每每走在路上,看着来往的人群,总会产生一种苍凉的陌生感。在莫大的城市里,总会感觉和自己的心脏一起跳动的其实只有自己,没人会在意你的存在,你的存在对任何人来说也没有任何意义。每天重复着同样的动作,有时候甚至会觉得自己其实就是一台被设定好程序的电脑,自己的喜怒哀乐都被冷漠所替代。深夜里,睁着双眼,睡意全无,灵魂在半空中飘荡着,就像一根芦苇,仿佛轻轻一吹就要折断似的。这样热闹的城市却有这样一个格格不入的深夜人,你不会发现他,因为白天他会把自己隐藏的很深,到了晚上,等月亮出来时,他才会缩在墙角,慢慢舔舐那已经溃烂的伤口。
已经很久没见过那样美丽的蔷薇花了,也很久没有经历过那样温馨的午后时光了。那时一元钱的橙子水,可以和你津津有味的喝一下午;因为看到了权相宇的海报而可以兴奋一整天。现在,喝着精致的奶茶,那甜腻的味道令我的胃打结。
我还记得你说,你之所以喜欢喝奶茶,是因为刘若英。你说她的歌悲伤而落寞,听的人发慌心疼。你喜欢,所以我也喜欢。我听遍了奶茶的歌,可想到的全是你。
和你分开后,突然发现自己就老了,有着年轻的身体,弹性的皮肤,如花的容貌,只是灵魂已经变的沧桑了,如被狂风卷起的破布,碎成一条一条,却看不到不到鲜血,找不到伤口。
其实,我很想成为你那样优雅温暖的女子的,有温暖的笑容,风轻云淡的口气,喜欢喝柠檬味的茶,喜欢穿长长的裙子,有着修长的手指,仿佛每个指尖都是一个音符。有长长的头发,长发绾君心,只愿身边的每个人都可以快乐的生活。在我悲伤时,你总会轻轻拍着我的肩膀,对我柔柔的说:“有我在,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可我并没有成为你那样的女子,我把自己活成了最悲惨最庸俗的样子,就算上了大学,有了不错的收入,可还是感觉自己的灵魂很空白。也许潜意识里,我只是像一个任性的小孩,弄疼自己,其实是为了有朝一日可以看到你疼惜的眼神。我就是这么不成熟,就想任性的弄伤自己,寻找可以治愈自己的创可贴。
所以,我也觉得自己很神经质,也许你再见到我会讨厌我的,所以,我们最好也不要再见面了,让你失望,我会很难过。记忆虽然会渐渐模糊,但你在我生命中走过的脚印永远也不会消失。即使我忘了我自己,我也不会忘了曾经有个温柔美丽的你那么真心的待过我。
那一年,因为有你,我不再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