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书
老婆大人让打的广告,说不打广告就揍我,我也没办法呀!还说没人买也要揍我,我好无奈!!!
我调动了,我的书随迁,但我在住过十一年的家里居然找不到一处满意的地方安置我的书。此时,它们临时摞在卧室阳台的杂物柜子上,风贼一样从窗缝钻进来,太阳奸笑着肆无忌惮的覆盖了它。吹了一口,浮沉在刺眼的阳光里飞舞。先用一块玫红色床单盖住书,锁门的时候,还是不放心,回头摸摸玻璃窗上有没有露水湿到它。
我的屋子够大,人口也少,但供我放书的地方却非常有限,这是有讲究的。我为此纠结不是一天两天了。
厨房、餐厅和路的卧室自然不在考虑之列,这些地方都缺书卷气。
客厅有个角落空着,原先放坐木雕,一大块枣木树根。如果买张结实的原木方桌用来摞书或许可行。但我思考再三还是不行。客厅总会来人,过年时还会有小孩子来,翻弄我的宝贝是不可避免的事,如果活泼任性的洛儿回来,说不定还会好奇的撕碎了亲口尝尝书的味道呢。客厅里气场散乱,与书的尊贵高雅不相称。
书柜子倒是可以放一部分,但它在储物间,里面堆满了旧电脑旧电子琴旧手风琴乱七八糟的配件健身器和换季的衣服被褥。书是光辉的东西,放在这里,无异于垃圾转运站,大不敬了。书需要纯粹的尊敬和热爱,万不可亵渎。
自从我下了乡,我精选的几十本最爱便跟着我搬家迁徙,我不认为这是流离失所,无论何时,我对它的呵护和不离不弃都比别人对我的好得多。
我是爱书的,我把它看作水。我没有其他癖好,使我的灵魂保持活着的状态,并且勃发生机,多年来我只找到书作支撑。每天都在抛弃、更新、淘汰,衣物,垃圾,食品,细胞、审美和机能。但我没扔过书,从来没有。
又扯远了。
我比较懒惰,在看书上习惯于读手边的书,沙发边,书桌边…像懒得只啃近嘴处烧饼的那个饿死鬼。我清楚自己的毛病,所以总是很负责的挑最好的书放在离我最近的地方。
离安静最近的地方是床头,比床头更近的地方是枕边,一伸手就能拿到,一拿到就能心满意足的看上一阵子。倘若手边的书不甚满意,那对我来说是个讨厌的错误,这个错误看起来不大,但它有细细的尾巴,我会为这件事纠结不已,有时候会有埋没好书的危险,毛姆就曾遭遇这种情况。如果那天又不凑巧,心里有事,心情不怎么好,心中的火苗有了书的这根火柴头,“蹭“的就烧起来,一整晚都不畅快,好像吃多了不好消化,好像没吃饱心有所失。我急躁性格在书上显得非常突出,我和它要好,所以小性子无所顾忌。
秋天在咸阳机场买了本村上春树的书,拿到同事面前,他不感兴趣,说从来不看侵略者的文字。我简明扼要的介绍了村上的成就,也没能打动他。让我没面子的是,原来不是村上的书,是一个研究他的老头有意把自己的名字无限缩小,而把村上的名字印的老大,以招揽村迷购书。这很恶俗,也很不要脸,我沮丧的是第二次上当了,而且一当和二当一模一样。我想一脚把书踢远,还想踢自己一脚,或者直接把书扔碎纸机里,但骨子里对纸质和文字的绝对迷恋让我做不出来。坚决不能把它放在我能看到的地方,拿它垫电脑,支桌子,眼见心烦,忍不住想到吃亏的事,最后把它塞进书柜,藏于一袋作废的收料单背后才肯罢休。
今年,我的枕边是李娟。对于书来说,我是个热心人,虽然喜欢的东西从不与人分享,但向人推荐书从不吝啬,后来我把自己弄的不好意思了,回答某人“最近看什么书呢”的提问,我回答是李娟,李娟,还是李娟。后来人家就直接问:”还看李娟?“
李娟的《羊道》系列我看了一年,是我枕边滞留时间最长的书,其中《冬牧场》和《我的阿勒泰》看过四遍,还没看够。心绪不宁时,我只能看李娟。李娟极能治愈我的不快。平静时也看李娟,看她怎么把寻常的生活写得津津有味。心情大好的时候,更要看李娟,保持心态的宁静平和也靠她了。李娟是万能的,我在目前为止根本放不下。万能的还有彼得.梅尔和EB怀特。冯唐能够激发我的热情和斗志,安抚人心不行。
每年腊月,我都会送自己一套好书,作为新年礼物犒赏或者安慰自己,趁着几天休闲过过瘾,好书才配得上这崭新的日子。
李娟的书费了周折,速递把书弄丢了,临近春节,谁都不愿为此事负责,书商不积极,快递公司装聋卖哑。我吃着年三十的饺子还盼望着天上掉下个李娟来。路说我魔怔了。实际上,我在新年钟声响起之时,还盼望琴能给我打来电话,说书回来了。
期间,我让她查过,看书是不是到了市里,我可以去取,没有回音。我的渴念喝多少水都无法消解。一直到正月十五,书才姗姗迟来,我把它抱在怀里,心里是说不尽的满足和喜悦,居然舍不得看,不知道怎么爱它才好。
我下基层工作之后,在家里住的时间很少,下雨或者开会回去,开会总是匆匆,下雨的时候绝对适合看书。这种结构比较麻烦,我得两处照顾,衣物、书籍、化妆品,都得备两套。李娟的六本书,家里床头上放两本,宿舍枕边,左边两本,右边两本。
《国学》是人家送的,一共五十本。它绝对是我的奢侈,茶几一本,床头一本,办公桌一本,家里也是同样的布局。我用零零散散的时间读《吕氏春秋》和《战国策》,围观战国大个子和小个子打群架,口若利刃,翻云覆雨,多么过瘾,噼噼啪啪的向人讲述我的发现,好不痛快。
莫言文集有二十本吧,也是没掏钱得来的。老单位的送我,买的厚礼,他们还大方的把我之前订阅的书刊寄给了我,《读书》、《读者》《散文》和《国家地理》。这样以来,原本空寥的储存慢慢丰满起来,到了第三年,宽阔的办公室桌上,有三分之二是我的私人书籍,书橱案几,床榻枕边,更是摞的满满当当。
从未放弃搜书。
我无比艳羡冯唐这个成功者,散文和诗都好得不得了,但小说......老师介绍的盐野七生后半年才买到,《罗马的故事》系列有十五本,关于罗马历史的文化大散文,和林达有一拼。手痒,拍的时候又多拿了两本。从楼下搬上来,东花累的吭哧吭哧的,说小箱子这么重。
调离之际,瓶瓶罐罐的化妆品装了满满一脸盆,衣服大包小包的扛回家,胡乱的塞进柜子里,但书得仔细对待。
刚才说过,书柜子倒有些空间,但里面的藏书属于读过不读的,三五年难得翻一次。床头枕边早没了空地。先看中了卧室的阳台,把花盆和衣物全部拿掉,憨态的翡翠猪也塞到写字台底下,按照国外国内喜欢程度分五摞排放。立
即就看出不妥了,阳台有一排宽大的玻璃,阳光无遮无挡直戳戳的闯进来,毫不顾忌的舔舐我的书,书不是地摊货,不是世俗女子,不宜袒露,应小心珍藏,珍藏在纷乱世俗之外,怎可风尘一般赤裸窗前。不好不好。
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这就是我对书的情感。
我为此焦虑了很久,忽然就看中个地方,又安逸,又亲近。
把左边的床头柜拿掉,放一张结实的原木条桌,我的书就放在那里,往左翻身,就能看到。书背后半帘白纱,水一样婆娑摇曳。
是受老师启发的,他的书就放在床上,他占一半,书占一半。